政策对比分析

以所选政策所属国家为入口,对现行治理体系、项目落地和关键监管机制进行横向分析。

自选国家(最多 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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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体系对标

治理能力画像

峰值政策强度

维度权重 默认等权,可展开调整并同步重算基准
方法与口径

治理能力指数取各维度现行政策最高分(峰值法),默认等权平均;拖动权重滑杆可调整并同步重算全球基准与象限位置。

部署规模默认取在运 + 在建(已承诺);勾选“含规划管线”后切换为在运 + 在建 + 规划,基准同步重算。

监管明确列为 7 个制度要素中已给出明确安排的条目数;“尚未/暂无/研究中/待定”等不计入。

设施与政策为同一司法辖区关联,非项目级法律适用;评分证据链详见下方,数据质量见质量看板。

治理能力 × 已承诺项目规模

治理—部署矩阵

制度先行 协同领先 基础培育 工程先行

全球基准: 治理能力指数 75 分位; 有项目记录国家的项目记录规模 75 分位(默认已承诺口径,含规划时同步重算). 治理能力指数为五个峰值维度的平均值。

治理核心贡献政策

关键制度要素对标 7 项制度要素全文对照,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