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2023/956号条例》设立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特定进口产品的隐含排放施加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相衔接的碳成本,以降低碳泄漏风险。初始覆盖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等产品。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为仅报告的过渡期,正式机制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授权申报人需报告经核证的产品隐含排放,并按与欧盟碳配额拍卖价格挂钩的方式承担CBAM证书义务,同时可按规则扣除原产国已实际支付的合格碳价。CBAM核算规则与CCUS直接相关:如果二氧化碳在受监测的全链条中被转移并实现长期地质封存,或永久化学结合于符合条件的产品中,并具备完整监测和交接证据,相关二氧化碳可按规则不计为排放。CBAM本身不为捕集项目提供融资,也不批准封存场地,但会提高低隐含排放产品和可信跨境碳核算的商业价值。
国家治理背景
欧盟 概览
国家综合治理成熟度指数(各维度峰值强度)
收录政策数
7
识别设施项目
0
运行中产能 0.0 Mtpa
建设中产能 0.0 Mtpa
规划中产能 0.0 Mtpa